母豬淘汰的機制,需基于母豬下一窩仔豬估計價值與母豬屠宰價值減去引入后備母豬成本的比較。
每個豬場都應該有目標的淘汰數,以保證豬群的理想年齡或胎次結構,保證達成配種目標的豬只數量。一般一胎母豬的比率大約為20-25%,相應的年更新率為45-55%。根據各自豬場管理情況,年更新率不同,淘汰率也不一樣。一般情況,曾祖代GGP場年更新率為55%,祖代GP場年更新率為50%,父母代PS場年更新率為45%。
母豬過于肥胖或者過于瘦小,非常不利于母豬的產仔。但是,養殖戶可以通過飼料的調節,來改善母豬的體重,母豬過于肥胖,那么就減少飼料的添加,母豬過于瘦小,那么可以增加飼料的量和次數,讓母豬的體重恢復到正常,它的繁殖能力就會有相對的提高。
養殖母豬的目的就是產仔,如果母豬產仔量大幅度減少,收不抵支就要淘汰。母豬的產仔數是隨著年齡的變化而變化的,一般情況下,母豬在1—2胎的產仔數量比較少,在3—8胎產仔比較旺盛,產仔數量多,8胎以后隨著零件的老化,產仔能力逐漸衰退。有些母豬生了兩胎之后,就沒有出現發情的現象,那么公豬也無能為力,造成母豬的不孕不育,有可能是因為環境問題或者疾病的影響,還有母豬的卵巢功能性下降,輸卵管的不通暢,導致了母豬不孕不育。這樣的母豬不能留著,所以最好盡快消滅它們。
正常情況下生十幾窩是沒問題的,外來瘦肉型品種利用年限就短了,個體好的生個七八窩是行的,一般情況下大場可能是五六窩,小場為了降低成本,可能會生六七窩也就基本上就都淘汰了。
當然不同的時期,你也要不同的利用,例如現在母豬這么稀缺,你很有可能利用到9胎甚至10胎,即使它的生產性能再低,你也要一直用下去。其實母豬過了5胎以后,有些管理不得當的長得和牛一樣,腹部下垂特別明顯,腿部瘸的厲害,有些基本上已經流膿了,這些明顯是無法利用了,你必須要淘汰了。